说明
美国 Form 4:内部人交易申报
美国上市公司的董事、高管和持股超过 10% 的股东,买卖本公司股票后要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提交 Form 4。
规则
- 谁要申报:《证券交易法》第 16 条所说的内部人,即董事、高管和持股超过 10% 的股东。
- 期限:交易后第 2 个工作日结束前提交 Form 4,提交后在 SEC 的 EDGAR 系统公开。
- 相关表格:成为内部人时提交 Form 3;少数可延后申报的交易在年度 Form 5 中申报。
- 金额门槛:没有。
- 交易计划:按预先设定的规则 10b5-1 计划进行的交易也要申报,Form 4 上有勾选项标明。
本站的数据
2024-10-18 – 2026-10-16:本站收录 31,325 笔买入申报,3,836 家公司。从交易到公开的用时中位数为 1 个工作日;10% 超过 2 个工作日。
日期以申报文件所载为准。当文件没有单独给出交易日时,多数数据源会重复公开日,因此当日披露的比例被高估,超期比例是下限。小于零或超过 250 个工作日的间隔视为日期错误,不计入。延迟披露可能有平常的原因,例如对此前通知的更正。